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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校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03 09:25:5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后勤管理处在学校新建、扩建、改建、维修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制度。后勤管理处处长和现场代表为学校建设项目的现场责任人,代表学校行使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职责。

二、建设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现场代表负责对监理项目组履行监理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对每个建设项目,都要确定项目质量目标,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

四、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与地方的工程技术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不得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办理有关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手续,工程竣工后必须按程序进行验收。

六、后勤管理处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对图纸要求融会贯通,善于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把图纸上的差错、缺陷纠正和补充在施工之前。

七、加强施工单位进场后的监督和管理。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由后勤管理处负责与保卫处共同协商将施工区与教学区、生活区隔离,设定施工车辆路线和施工人员出入路线,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后要与学校保卫处签订施工安全责任状,并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监督,采取安全措施,严格遵守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规范程序进行,违反规定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照法规追究责任,确保施工现场人员及校园师生安全。

八、后勤管理处处长和工程负责人共同负责对工程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并与现场代表、学校工程技术人员一起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设计图纸、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发现问题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返工或停工。

九、后勤管理处工程负责人及工程技术员应要求监理单位在施工前编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督促监理单位及时编写监理月报、阶段报告和工作总结,并监督监理单位例会。

十、后勤管理处现场代表及工程技术人员应监督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工程监理。

十一、后勤管理处负责对主要隐蔽工程及其勘验项目进行现场会签。参加人:后勤处负责人、现场代表、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监理部总监。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学校纪检监察处派人员监督勘验及会签。

十二、工程设计变更的管理。

合同价款或工程量清单以外的技术核定单(或洽商单)和工程签证(不含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须经施工单位提出报后勤处,后勤处处长召集有关人员集体研究决定后,再由后勤处处长、现场代表、监理单位签字确认。较大的变更项目,学校纪检监察处派人员参与并共同会签。

涉及重大经济变更的项目除必须按上述要求执行外,还必须经后勤管理处提交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十三、现场代表及后勤管理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监督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对未经检验或二次化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需送检的建筑材料,应在后勤管理处工程技术人员和监理单位的共同监督下按规定现场取样,并送交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十四、为控制工程造价,避免因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档次而引发纠纷,在招标文件制定中,要对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必要的明确。

十五、严格把好建筑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十六、学校和监理单位的任何人不得私自向施工单位推荐与工程有关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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